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“关于教体系统中等职业学校统筹后免学费范围调整的通知”,明确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,教体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对象。快看看你是否符合免学费资助条件吧!
目前,全市教体系统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1所,在校学生约2.5万人。根据《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》(中府办会函〔2016〕86号),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,将我市城镇户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。
简单来说就是,中山户籍学生就读教体系统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。
教体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对象为:
1.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残疾学生;
2.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农村籍(含县镇)学生;
3.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城市籍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);
4.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城市籍涉农专业学生;
5.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民族地区(民族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)学生。民族地区认定以户籍作为依据。民族乡也享受免学费,按照身份证信息予以核实;
(值得注意的是:外市学生符合1-5内条件的可免学费,不符合的仍需缴纳学费。)
6.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中山市城镇户籍学生。
符合免学费条件学生开学后提交免学费申请表、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(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明、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低保低收入证明),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仍需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学费。
中山11所中职学校包括:
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
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
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
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
中山市东凤镇理工学校
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
中山市南朗理工学校
中山市三乡镇理工学校
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
中山市坦洲理工学校
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院
中山发布编辑部
编辑:文颖
通讯员:赵婷
素材来源:中山教育信息港